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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安检安保工作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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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安检安保工作费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16A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9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6015-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安检安保工作费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3.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为依法开展安保服务活动,维护甲方指定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及正常工作秩序, 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19至2024-04-2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16A106室

方式:

现场领取。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项目名称及所办事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且;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内容必须包含项目名称及所办事宜)、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9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16A1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4-29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16A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双林东路1号院        

联系方式:唐伟,59905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16A106            

联系方式:陈艳、刘清瑶,88504133-8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艳、刘清瑶

电 话:  88504133-8027